鄭文燦否認收賄指控,強調與廖俊松無合意行為
否認收賄!鄭文燦:廖俊松「丟包」500萬 證明非兩人合意行為

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在法庭上重申,與廖俊松之間並無合意行為,並對檢方指控表示反駁,強調自己依法行政。
桃園地方法院於今日(9日)開庭審理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的貪污案件,廖俊松以證人身份再次出庭。鄭文燦在庭上強調,他在土地開發案中始終依法行事,並要求檢方提供充分的證據來證明其貪污指控。他指出,廖俊松所謂的「丟包」500萬元的行為,並不代表兩人之間有任何合意或對價關係。
鄭文燦表示,華亞科技園區的開發案有兩種路徑,若選擇自辦,必須得到所有地主的同意,否則只能走區段徵收的程序。他形容,無法改變的事情不是送錢就能解決,並以「叫我登陸月球」作為比喻,強調兩人之間並無共識。
對於廖俊松在官邸送錢的情況,鄭文燦質疑為何不明示,而是選擇用「丟包」的方式,這樣的行為顯然不合理。他解釋,當時因為忙碌,未能立即退款,且廖俊松自稱代表台塑,後來才要求他來取回款項。
鄭文燦的律師團指出,廖俊松的證詞在不同階段出現矛盾,且其請託事項並非鄭文燦能單方面決定。根據桃園市政府的會議紀錄,鄭文燦在任內並未提供廖俊松所要求的協助,最終決定採取區段徵收方式開發。
檢察官則強調,法律關注的是金錢的來源、時間及方式,廖俊松在2017年9月7日市府會議後的七天內送出500萬元現金,這一時間點的巧合使其具備賄賂性質。檢方也表示,除了廖俊松的證詞外,還有其他監聽及行動證據能夠還原行賄情景,這些證據不容忽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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