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來西亞高等法院維持設計師因虛報遭罰600令吉
High Court upholds RM600 fine for graphic designer over false police report

馬來西亞高等法院近日維持對一名平面設計師的600令吉罰款,因其虛報警情。法官強調虛報是嚴重罪行,浪費警方資源。
馬來西亞高等法院近日裁定,對一名27歲的平面設計師艾迪爾·阿敏·賈米爾(Aidil Amin Jamil)因虛報警情而處以600令吉的罰款,該判決得到法官阿斯蘭·扎伊努丁(Aslam Zainuddin)的支持。法官在聽取檢方與辯方的陳述後,強調虛報警情不僅是犯罪行為,還會浪費警方的資源,並對被告發出嚴厲警告,要求其不得重犯。
艾迪爾於5月2日在登旺警局報案,聲稱自己在武吉免登遭到搶劫,並遺失了包含身份證及銀行卡的錢包。然而,在調查過程中,他承認報案內容不實,實際上是為了逃避向國家登記局(JPN)支付更換身份證的罰款。
基於此,艾迪爾被控以刑法第182條,該條款涉及向公職人員提供虛假信息,最高可處以六個月監禁或2000令吉罰款,或兩者並罰。副檢察官法瑞達·努爾迪妮(Faridah Nurdinie Bahrum)表示,600令吉的罰款過輕,並要求法院加重處罰,指出此行為不僅嚴重,還可能對無辜者造成影響。
艾迪爾的辯護律師KA·拉穆(KA Ramu)則表示,艾迪爾在市中心參加私人活動時遺失了錢包,並受到朋友的建議而虛報。他呼籲法院不要判處監禁,而是將罰款提高至1500令吉,並提到艾迪爾每月需以約2000令吉的薪水支持其殘疾父親。
最終,法院維持原判,並強調虛報警情的嚴重性,呼籲社會對此類行為保持警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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